環境保護部日前發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下稱《排污許可名錄》),對82個行業(含4個通用工序)實行持證排污管理,并明確持證排污的最后時限。
市場人士認為,持證排污全覆蓋的時間表確定,將使82個行業的集中度大幅提升,一些環保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將凸顯競爭優勢。
據環保部介紹,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石油煉制、化工、原料藥、農藥、氮肥、造紙、紡織印染、制革、電鍍、平板玻璃、農副食品加工等15個行業,今年將率先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其中,造紙和火電兩個行業的企業已經在今年6月底前取得排污許可證,其他的13個行業在下半年將全面開展。到2020年,《排污許可名錄》中規定的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必須持證排污。
《排污許可名錄》共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32個大類和78個中類或小類,以及4個通用工序,覆蓋了“水十條”、“大氣十條”的重點管理行業和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的重點行業,可以基本滿足“十三五”期間水和大氣固定污染源的環境管理需求。
《排污許可名錄》根據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大小、環境危害程度高低,對所有82個行業(含4個通用工序)中44個行業進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對8個行業進行簡化管理,對30個行業根據生產工藝特點或者生產規模區分為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
環保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覆蓋82個行業排污許可管理需求,環保部已經發布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等行業排污許可技術規范,今年還將發布石化、焦化等11個行業排污許可技術規范,逐步形成完整的技術規范體系。
“除82個行業外,如果已被環保部門確定為重點排污單位和排污量達到規定數量的,也需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边@位負責人表示,對于《排污許可名錄》以外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暫不需要申請排污許可證。
上述負責人指出,《排污許可名錄》中實施年限是對納入《排污許可名錄》的排污單位持證排污的最后時限,在國家規定最后的關門時間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將按無證排污進行處罰。
這位負責人還解釋說,排污許可證差異化管理,主要是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的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環境危害程度。如石化、火電等污染大的行業實行重點管理;玻璃制品制造、紙制品制造等污染輕的行業實行簡化管理;對于使用水性漆的家具制造等基本不產生污染的企業則暫不核發排污許可證。